6月24日,省特检院、省质检院、省机电院和省建材院联合举办了《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》和中国共产党党史专题培训,邀请中共贵州省委党校(贵州行政学院、中共贵州省委讲师团)中共党史教研部副主任、教授李晓兰同志授课。省特检院全体党员(含退休支部党员)参加培训。
培训会上,李晓兰教授从《条例》修订的重要意义,把 握《条例》的主要内容,认真抓好《条例》的学习贯彻三个方面进行讲解。她指出,2023年12月19日,中共中央印发了新修订的《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》,这是《条例》历史上的第四次修订,也是党的十八大后对《条例》的第三次修订。《条例》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,从党章这个总源头出发,坚持严的基调,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相结合,与时俱进完善纪律规范,进一步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,带动各项纪律全面从严,释放越往后执纪越严的强烈信号,发挥纪律建设标本兼治作用,为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强国建设、民族复兴伟业提供坚强纪律保障。
此次专题培训讲解分析透彻、内容丰富、重点突出、直观明了,既有理论高度,也有实践指导,增强了党员干部学习贯彻《条例》和党史的政治自觉、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,提升党员干部纪律意识和规矩意识,教育引导党员干部继承党的优良传统,恪守初心使命,为特种设备检验检测工作高质量发展贡献力量。